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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些是工业路十三区的,这几个南城街,还有这个,明天特快的,新城C座的那个,你知道的。”
李寿把不同的快递件整理好放进车尾箱——听起来很高端的样子,其实就是自行车的座架上装了个中型的塑料整理箱。将盖子扣上,他又从地上拿起几个文件袋大小的快递,拍拍尘,递给坐在自行车上,单脚撑着地的青年:“老地方的。”
嗯。
青年点点头,将东西接过来,大致翻看了一遍,然后塞进尼龙的背包里,拉好拉链,背了起来。
李寿看看时间,拍拍他的肩膀:“快7点了,赶紧的。”
“好。”
青年还是简短的点头答应,不过,在蹬车前还是说了话:“谢了,寿哥。”
嘁。
李寿笑了一下,推着箱子往前送了一把:“去你的!”
朝后摆摆手,青年站起来,用力踩了两圈。改装的公路自行车瞬间加速,风一样就冲出了仓库大门。
李寿转过身,突然又想起什么,手一伸:“喂喂,阿凛,等等……”回过头,自行车已经跑得没影了,他‘我去’了一声,两只手拢成喇叭,大声喊:“送完回来吃宵夜,有!事!跟!你!讲!”
外面静了一下。
啊。
传来的还是简短的回应。李寿干瞪眼,嘀咕一句‘臭小子’,然后朝后面一吼:“看什么看,不用做啊?”
几个工人这才嘻嘻哈哈地继续工作。
偌大的仓库里,包裹堆积如山,还不知道要分到什么时候。李寿看着就头疼,用跑调的声音哼起苦逼的小调。
“我地尼班打工仔,通街走米直头系坏肠胃,揾个些少到月底点够使……”
……
“我地尼班打工仔,一生一世为钱币做奴隶,个种辛苦折堕讲出吓鬼(死卑你睇),米话毛乜所谓……”
……
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歌,以现代人的耳官去评价,实在算不得好听。况且,凛也并不是很喜欢粤语歌。但是,了解歌词的大致意思后,多少又能明白,为什么这首并不算好听的歌曲能传唱四、五十年。
街道上,车来人往,霓虹街灯,川流不息。
小小的自行车,从树荫下滑出,经过自行车道,绕过人行路,穿入巷子,从另一端的闹市飞腾而出。迎面一个坐地的广告牌。自行车‘吱’地刹住,转了个弯停住。凛看看设计得很唯美的画面,偏头喊了一声:“老板,收快件!”
“哦,好。”
这是间卖电脑配件的小商铺,老板是个三十岁上下的青年,和大部分玩电脑的人一样,瘦瘦的,戴眼镜。出来的时候,他还端着个碗,见到凛,善意地笑了下:“阿凛!今天有点晚啊,吃了没?”
啊——
依旧惜字如金,凛没有下车,扭着腰熟练地打开后座的整装箱,翻了下,拿出一袋方形的纸盒,熟练地扯下上面的快递单,把东西递过去的同时,手里夹着的圆珠笔也一并送到了店主手里。
“这里是吧……”店主一看就是老主顾了,相当麻利地签了名,把笔还了回去:“啊,好了,给。”
“谢谢!”
“走啦?小心啊!”
店主目送着对方离开后,看看包裹,随手放在柜头,嘀咕着‘活该送一辈子快递’后端碗继续吃饭去了。
传说吗?
计算着最快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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