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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束“圆尾巴”的购物之旅。
霍奇又顺道在上城区商业街其他地方转了转。
“奥法之光”内依旧人潮涌动,街头还有供人休息、聊天,类似咖啡馆一样的地方。
不过他注意到,那些高脚杯里并不是黑褐色的浓稠液体。
反而跟清水一样,散发出点点荧光。
霍奇还在另一条街上找到了经常听人说起的亚尔诺德城邦银行。
高大石柱,十几米的台阶,来来往往者全是精英打扮,他只站在远处观望了一眼,并没有进去。
不知为何。
虽然上城区建筑更宏伟,人们生活水平肯定也更高,但总给他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。
相比较之下,他还是更喜欢“丰饶金杯”里所有人开怀大笑、喝酒吃肉的气氛,甚至有点怀念起不久前的地底世界冒险。
于是在这个念头的驱使下。
他步行返回了下城区——这花费了他整整一个下午,不过霍奇认为非常值得。
至少他看到了多利亚河的江水滚滚而下,将整座城市一分为二,白砖砌成的大桥庄严肃穆,两名小孩蹦蹦跳跳地从他身边穿过。
流水声、笑声还有风声……
让他心情格外舒畅。
在“丰饶金杯”享用完蘑菇汤以及烤肉套餐后,夜幕低垂,霍奇顺路回家的时候还往布莱克家门口看了看。
令他意外的是。
大门紧闭,里面没有任何光亮,说明布莱克并不在家。
不知道这名骑士同伴干什么去了。
霍奇没有多想,步履匆匆,回到光荣街36号——门口有一个包装严实的纸质包裹,看来衣服比他要先到家。
一走进家门,满身的疲惫感顿时涌现出来。
羽毛笔迫不及待地从他口袋里飞出,在羊皮纸上写下憋了好久的话。
【主人,你真的要成为一名男巫吗】
霍奇挑眉:“怎么了,成为男巫不好吗?你别告诉我男巫与吟游诗人的道路也是冲突的,我只要一弹琴就会暴毙。”
【也不是这个意思】
羽毛笔有些犹豫。
【我只是认为,你还是应该将重心放在创作传奇故事上面,这才是吟游诗人的本职工作】
“我可没有忘记啊。”
霍奇搬出大道理。
“你看——我只是借鉴了优秀前辈们的经验,吟游诗人战斗能力不足,很难参与到高难度冒险任务中,借助男巫的力量,我才更有灵感去创作,不是吗?”
羽毛笔僵在半空中。
它怎么也想不到,那些素材却最终成为反驳它的理由。
不到一天时间,来自过去的回旋镖就狠狠击中了它。
“放心吧,我绝对是一名很有规划的吟游诗人。”霍奇憋笑道。
他看向这支极具智能与人类情绪的神奇羽毛笔,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在脑海中浮现。
既然羽毛笔本身就拥有智力。
对吟游诗人的了解比自己还要充足,而且不用吃喝,也不用付工资。
女巫会能雇佣稻草人。
我为什么不能让羽毛笔自己干活呢?
霍奇眼珠子一转,尝试用话术开导:
“其实我最近一直想静下心来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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