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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织女的处罚 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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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定去。

可今天,他自己去了。他没有带杨念心,没有带哮天犬,一个人驾着祥云,去了三十三天外的凌霄宝殿。

他到的时候,朝会已经开始了。文武百官分列两侧,玉帝坐在御座上,王母坐在他旁边。

殿中央跪着一个人——织女。

她穿着白色的囚服,头发散着,没有戴任何首饰,跪在那里,低着头,肩膀微微发抖。她的身后站着两个天兵,手持长戟,面无表情。

杨戬走进大殿的时候,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。

二郎真君来上朝,稀罕事。玉帝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。

王母也看了他一眼,目光冷冷的,像冬天的风。

杨戬没有看他们,他在殿侧站定,拱手行了一礼,然后放下手,站在那里,像一座山。

朝会继续。

有大臣上奏织女的事,说她私配凡人,违反天条,罪当如何如何。

杨戬听着那些话,一个字都没有漏掉。私配凡人,违反天条,罪不可赦。这些话,他小时候听过。

那时候他们说的是瑶姬,玉帝的妹妹,天庭的长公主。

现在他们说的是织女,玉帝和王母的女儿,天庭的七公主。

一样的罪名,一样的说辞,一样的朝堂,一样的面孔。换了一个人,换了一个名字,可什么都一样。

王母开口了。

她的声音不大,可殿里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。“织女私配凡人,违反天条,罪不可赦。念其初犯,又是本宫的女儿,从轻发落——禁足于天牢之中,无本宫旨意,不得踏出半步。”

杨戬的眉头松了,可随后又微微动了一下。

禁足。不是处死,不是压在山下,只是禁足。他的手垂在身侧,慢慢松开了。

王母继续说。“那两个孩子,年幼无知,不谙世事,暂且留在天庭,由专人抚养。待其成年,再行处置。”

她没有提牛郎。一个凡人,不值得在朝会上提。

杨戬知道,牛郎没有被抓,没有被杀,甚至没有人去管他。他还在人间,还在那个小院子里,还在那三间茅草屋里,只是牛棚空了,织女不在了,孩子也不在了。

朝会散了。文武百官三三两两地离开,有人看了杨戬一眼,欲言又止;有人假装没看到他,低头快步走过。

哪吒也看到了杨戬,只是想了想,犹豫了很久,没有上前,他想,这个时候杨戬估计心情不会很好,估计又想到了瑶姬伯母,就让他安静的待会吧!

杨戬站在原地,没有动。等所有人都走了,他才转身,走出了凌霄宝殿。

殿外,阳光很好。白云悠悠地飘着,像一团一团的棉花糖。

杨戬站在台阶上,看着那片云海,看了很久。

他在想一个问题——为什么?

为什么瑶姬死了,织女活着?

为什么当年玉帝对亲妹妹那么狠心,如今王母对自己的女儿却手下留情?

因为王母是母亲,玉帝只是兄长?

因为织女是王母身上掉下来的肉,瑶姬只是玉帝的妹妹?

血缘的远近,决定了生死的轻重。

他想起母亲。母亲死的时候,玉帝在哪里?

在天庭,在凌霄宝殿,在这把御座上。

他下旨让十大金乌晒死自己的亲妹妹,连眼皮都没有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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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