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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事,足蹬昂贵的牛皮靴,身后还背着一顶防雨的尖头蓑帽。虽赶路多日身上却是一尘不染,不是达官显贵也是商贾之女。
阿言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白衣已经变成了土色,胸前因为爬了一晚给她换绢帕去热已经破了好几个洞,而脸上更是粘了厚厚的一层泥,干裂发痒。
他看着九念,忽然拉住了她的手腕,九念本能的想要甩开,却被他的另一只手握住小臂。
架势倒是像在给她把脉。
九念半信半疑的问:“偷马贼,我除了除出痘发热并没有什么大碍吧?”
阿言松开她的手,沉吟片刻,道:“脉数有力,火毒炽盛,血为热迫,随火上逆,明日你的痘便会发痒,抓破既会溃烂结痂,热伤脉络,邪火入脑,可能会有性命之忧。”
九念一下子站起来,以刀怒指他:“偷马贼!你不要装神弄鬼的来威胁我!”
阿言望着她震怒的样子,平静的说:“你平日也是这样狂躁暴动?若不是,则皆由热盛津伤,大热烦躁所致。”
九念一愣,的确,她从昨天开始就狂躁不安,失眠,浑身热得难受,总是觉得口干想喝水。
她压了压火气重新坐在他对面,真的有些怕了,语气不再这样生硬:“偷马贼...那我...”
“叫我阿言。”
“哪个言?”
“你无需知道。”
“那...偷马...不对,阿言...你说我的病,当下该如何治?”
他布满泥巴的脸颊面无表情,只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,望着她,忽然双手伸出来,像是孩童对大人讨要拥抱一般,对她说:
“背我去河边洗一洗。”
“...”
九念很听话,虽说由于阿言骨架太大没能背得动,但这次架着胳膊将他拖拽到河边的时候,动作还算温柔。
幸亏这路是河滩的细沙堆积而成,还算柔软细腻,否则这样拖来拖去,衣服早就成了布条。
阿言趴在河边细细的洗脸,九念就百无聊赖的坐在他身旁抬头望着天空,思绪放空。
三月三就快到了,按旧俗,三月三要在水边洗涤污垢,祭祀先祖,而她如今却是家散人散,同一个陌生人在水边洗脸,也不知父亲怎么样了。
“有没有束发的绳子?”身旁的人对她说。
九念闻声转过头去,就见他已然洗净了脸,倒是一副她未曾预料到的俊朗面孔,她微微愣怔着,看着他。
原来那血污之下的容颜,竟是如羊脂玉一般白皙的,九念曾见过最好看的男子当属吉云战,可是眼前的人,五官虽没有吉云战一般精致妖娆,却多了几分温润正气,看着竟很顺眼。
阿言坐在她面前,见她望着自己发愣,便问道:“我很好看么?”
九念这才回过神来,不屑的冷笑一声,道:“想不到你不止爱干净,还很自恋。”
阿言面无表情的看着她,没做声,低头默默地将自己破旧的白衣拿起一角,撕下一小条来。
他黑长的头发分成上下两层,将上层挽成一束扎在后面,下层垂在背上,登时利落了许多。
若是他的白衣衫再干净点,也算是个美男子了。九念这样想着,就见他开始解衣了。
“你脱衣服做什么?”九念问道。
“我的衣衫太脏,需要脱下来洗一洗,失礼了。”阿言先象征性的道了个歉,然后当着九念的面把自己身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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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