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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初见时是少年 (1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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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气纵横九万里,一剑光寒十九洲。

江南产狗,花白相间,人们通称为土狗,土狗性子烈,总有老人告诫后辈说:浑身通白的狗不能碰,因为凶,凶到可以咬死人。今儿就有一只白狗,浑身通白,只有两只爪子上露出点斑黄的颜色,它威风凌凌的站着,从琥珀一样的斑斓眼睛中,看出了一抹属于土狗的骄傲,可能,它认为自己不是狗而是头狮子吧!

少年盯了这只狗看,看了约莫半炷香的功夫,他很诧异,因为这狗不叫也不冲他呲牙,更多的好像是对自己不屑一顾。顿时,少年开始恼怒,对于自己被一只无知畜生所鄙视,心里有了一个恶毒的想法,当即就想把这条滚肠肥的白狗拉去后厨给毙了。但是,稍后释然,并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的高尚情操,而是单纯的面子,毕竟飘香阁的少东家又怎么能自降身份跟一条无知野狗过不去呢。

这只是少年的想法,也许这狗不是无知,反而聪明的紧,都说老狗通人性,当看到飘香阁三个字后,少年的身份就成了天大的笑话。表面上的少东家,背地里就成了婊子的儿子。可惜,婊子不在乎,她的儿子自然也不在乎,从名字可以看的出,姓什么已经不可考究,毕竟是客人遗留问题,姓赵也好,姓李也罢。可他偏偏姓金,他那个老鸨子母亲说显的贵,当初也是有个姓金的秀才提上裤子后大发雅兴道:

“金鳞岂是池中物,一遇风云变化龙。”

谁知金母雅兴发的更大,认为读书人是什么,那可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,于是奉若神明,便把儿子的名字也叫做鳞。可惜,金母励志为大旗国第三产业链全力推进的同时,并不知晓,读书人平日里满口非礼勿视非礼勿听,可偏偏看见J女走不动道的那都是读书人。

自打这窝不生蛋母鸡有个崽子后,那就炸开了锅,一帮子残花败柳掐着金鳞粉嫩的脸蛋荡笑不已,纷纷表示飘香阁后继有人,殊不知是误打误撞还是祖师爷发愿显灵,小犊子越大越是争气,不过几年,模样儿长的格外清秀,说话更是讨喜,以至于金母当着所有大小姐妹的面儿,拍着略微下垂却依旧大有高亢入云之势的胸脯保证道:

“冲我家儿子的模样,就算比全临安最红的小凤仙也要多出二百两金子。”

金鳞傻笑,在不懂人伦的岁月里并不知道那小凤仙,可是妓,名动全国的妓。于此同时,飘香阁里数百号妈妈也是愁断了肠,小小年纪已是风姿卓乐,长大了那还得了,倘若就此放在飘香阁里养着,勾搭临安城里的富贵小姐们不说,也迟早会是个祸害,毕竟四月的牡丹先烂了芯,于是乎,在六岁那年,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的母亲指着柳大公子的那首西江月道:

“给老娘考个状元回来!”

少年懵懂的点了点头,在他以为鸡窝里飞出金凤凰大约就是这个意思吧。

此刻,那条白狗跑远了,金鳞也合上了书,就在笔墨余香存留的最后一兮,他开始无比艳羡那个辞藻华丽却落魄一生的公子,自不禁喃喃道:

“调笑师师最惯,香香暗地情多,冬冬与我煞脾和,独自窝盘三个。”

眼光却很是毒辣的扫过一众调笑女子,夜入的深了,飘香阁的酒也香了,南来北往的汉子,扯开雄鸡般的嗓门吆喝着,一双双平日里刚健强力的手,却变得温柔,试探的摸向了温柔乡,在一阵欲拒还迎之后,开始变得放肆。

金鳞兀自抱着双臂,站在一旁,别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架势,眼前闪过前门东楼的六爷穿过红袖胸口的左手,又略过教书先生窝进三姐蛮腰的脑袋,这一切何其熟悉。

金鳞暗自摇头苦笑,是笑那六爷要遭倒霉红袖妮子的胸儿万里平川一骑过,摸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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