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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意使唤我了。我们那个年代媳妇儿不能主动说分家。还要在分家的时候假装很舍不得。要是哭一场更好,显着有情有义。我没哭,心里还挺高兴的。我想分了家我就有了自己的时间,不用再没完没了的干家务了。吃饭的问题我一点不愁。曾经做姑娘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打工。每个月还要给母亲交钱。
我还年轻,找工作不是什么难事。很快的我就找到一份卖鞋的工作,一个月三四百块钱。养活我足够了。下班早了我会煮饭,迟了我就买包方面面或者在外面吃碗麻辣烫。我连婆婆的屋子也懒得进了。每天经过她窗户的时候总能看到她在看我。我是真的怕进去,进去了不知又要让我干什么,我站一天的柜台也很累啊。
每天下班了我可以睡睡觉,或者去闺蜜那里转一转,闺蜜开着饭馆,我给她扫扫地,抹抹桌子,吃饭的问题就解决了。那个时候老公常常的不在家,我在闺蜜那里也是做到天黑才回家。婆婆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忧虑。她的儿子以前就那个样子,经常的不回家。她原指望着娶个儿媳来改变儿子,没想到还是那样。要是知道这样,还不如不娶儿媳。不娶儿媳钱还在。或者不该娶个漂亮的儿媳。儿子不在家,儿媳又回来的这样迟。她想说我吧,已经分家了。不说吧又不知我一天在外面干什么。不让我上班吧,没人养活我,让我上班吧,她总是提心吊胆。
有一天她终于说:家里就三个人吃饭,还分着两个锅做。真不够麻烦了。合在一起吃算了。你负责交电费就行了。那个时候公公还坐批发肉的生意,家里有四个大冷柜外加两个冰箱,一个月的电费要六七十元。而我才挣四百元钱。我不愿意又能怎样呢?我的父母都是很顾及名声的人,我要是不同意就是不孝。为了博个好名声,我不能不同意。
虽然想着要离婚,但是在没离婚的时候,这日子总还要过下去,还要维持住表面的温馨和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