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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雨薇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,脱下了平时的警服,穿着个牛仔裤,下面是个白色的休闲鞋,上身配着个白色衬衫,一头秀发简单札起,干练而青春,让本就美丽的林雨薇更加动人,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,而我则恰恰相反,还是穿着我那一身老土的衣服,背着个黄布兜,黝的皮肤,长长的头发,除了那双明亮的眼睛,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刚进城的土包子。
我一路上见到不少人望着自己的目光,大都来自男的,在他们眼里见到的是嫉妒。
“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”不少男的心里这般想道。
“您好二位,最近我们店里的衣服打折促销,进来看看吗”
林雨薇将直接将我带到了阿玛尼的专卖店,林雨薇是个标准的富二代,随手拿了几件衣服递给我,不过我一个都看不上,这倒不是外观什么的,而是洒脱惯了的我受不了西服的束缚。
最后林雨薇只好带着我去了运动装的专卖店,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换了一身行头,不过我的黄布兜却是怎么也不愿意拿下来,林雨薇知道这个对我很重要,也就没有多说。
“雨薇,你看衣服也买完了,我们是直接回去还是干吗”我问道。
今天的林雨薇很开心,她可还不想这么早回去,便道:“我们找个地方随便吃点东西吧。”
我自然没有反对什么。
商场里面有很多吃饭的地方,我和林雨薇随便找了一家餐厅,点了几个小菜,便开始吃喝起来。
“爸,这些东西我们真要买吗这可是违法的啊,我知道您老人家喜欢古董,但这可都是盗墓的那伙人挖出来的,被发现了可不好”这时两个人的对话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拒他们的说话声音已经故意压得很低,但还是被我听到了。
盗墓这个词大家伙也都明白,对于盗墓,我也是很了解,古时候许多有身份的人物死了后,都喜欢将自己生前最喜欢的东西一起下葬,久而久之,这些东西便越来越值钱,随着时间推移,许多东西已经是无价之宝。
这便让很多人心里有了想法,于是盗墓这一行也就应运而生,干这一行的人,因为常年挖坟盗墓,不知道盗取了多少宝贝,又不知多少盗墓的人为了钱财,将老祖宗的宝贝卖给了别人,甚至别的国家,对于这点,我是打心眼里反感的。
我顺着声音看了过去,见到的是一个年约四十左右的中年人和一个满头银发的老者,老者看起来约六七十岁,面色红润,手腕处还带着两个佛珠,两人都是一脸的富贵相。
“小声点,生怕别人不知道吗你也知道我就这么点爱好,好不容易见到好东西,怎么能不心动,不过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,我们回到港都后,谁又知道这是从哪些人的手里买来的,”老者使了一个眼神,制止住了中年人。
中年人见此也就没有多说,不过他总觉得这次的事情有些怪,那几个盗墓者好像急于将这东西出手一般,不然绝不会将价钱压得这么低。
他两人倒不是缺钱,在大陆他们两个或许不是太有名,但在港都,他们父子二人却是家喻户晓,老头名叫孙有为,几十年前在港都跑码头,后来凭此白手起家,如今在这一行已经首屈一指,这年轻人叫孙雄,是他的小儿子。
孙有为创下这份家业后,便将它交给了自己的儿子打理,而他则迷恋起了古董这玩意,他花在这方面的钱财,已经是个天文数字,这次他们也是碰巧,遇见了几个盗墓者,然后从他们手里买了几个好东西,其中一个是一个如意玉佩。
这玉佩中有股淡淡的绿气,好像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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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