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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朗……醒醒,该喝药了。”
李烨躺在板床上,眉眼微阖,听到这声呼喊时,顿时打了个机灵,用力的睁开眼睛。
一碗黑紫色的药汤抓在李母的手里,那股散发出来得苦味,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。
李烨痛呼一声,奋力撑起身子,三两下喝光了碗里的药汤,整个人瞬间拧成了一团,也不知是太疼,还是太苦。
“大朗,听说今日牛员外家的儿子成亲摆了好几桌酒席,我去看看能不能讨些回来。”李母说完走到灶台旁,拿起一个大号的陶碗出了门。
这一来一回,李烨都没有说过半个字。
不是他不想说,而是实在不知道说啥好。
活了两辈子,他从来没有见过哪户家人可以穷到这般地步。
破漏的土坯房,好似稍微有些震荡便会崩塌。还有那空无一粒米的米缸,早就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,甚至连他喝药的陶碗都已经裂开了两条细纹。
还有那个喂他喝药的中年妇女,不……准确的说,她年龄还不到中年,最多也就四十出头。只因常年劳作又不注重保养,这才看得有些苍老。
她便是李烨如今的母亲,一个守寡了十多年的乡下女人。
……
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,让他这个意气风发的高薪白领,莫名其妙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,并且占用了这个刚刚得了风寒的十五岁少年郎的躯壳。
大唐贞观元年,这是个壮丽磅礴的年代。
这一年,李世民用刀剑和血光洗涤了玄武门前的土地,背负着万千骂名,登上了那个令世人为之疯狂的宝座。
也是这一年,初登帝位的李世民厉兵牧马,在这个稚嫩的大唐王朝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血腥清洗。
这一年的冬天,李烨来了。
他所在村子并不大,满打满算也只只有百十户人家。地处永安渠下游,属于泾阳县所辖,距离大唐的都城长安也很近,只有四十里地左右。
村子以前叫杨家村,隋唐时期因为战乱从而荒废了许久。等到唐朝建国后,许多战乱之后从各地迁徙来的百姓们,再次将这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活泛了起来。
如今这年头,百姓们对姓氏的在意要比地域重得多。故而许多迁徙来得百姓们,都会以同姓为基础抱团取暖。
而后,村里几个年岁较大的宿老联合商议了一下,给村子从新取了名字,叫做‘李家庄’。
原因也很简单,毕竟如今李唐坐了江山。之前的‘杨’姓就看得有些扎眼许多。索性改了名字,即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,还大刺刺的沾了一把李唐家的光。
……
此时的李烨依旧躺在床板上发呆,脑子里一团糨糊。
尽管已经来到这里许久,可他依然不适应现在这副年轻的躯壳,总觉得浑身别扭。
无可否认,这具年轻的身体很有朝气,而且也没有什么烟瘾、网瘾之类的坏毛病,除了有些瘦弱之外,相貌也还算俊俏。
然而,这终究不是自己的生活,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。
这个科技极度落后的封建年代,在李烨看来,除了那些历史名人之外,没有半分值得他流连的理由。
这里,太落后了……
沉浸在复杂的思绪中,李烨不知想了多久,直到渐渐暗沉的天色让他有些看不清屋顶的破洞,这才终于醒过神来。抬头看着天色叹了口气,然后继续躺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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