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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千年人参
三里屯通往狼山深处的路径寒冷而狭长。
如果你看到了零星的雪花,那么就代表这里已经处于了狼山的地界以内,这里也是危险开始的地方。
“你说这狼山这老大一片儿地方这里头就不能长出个大山参啥的来?这大夏天的还他娘的有这么冷的地方,那老子不在这儿捞点儿啥回去那是不是太对不起祖国对不起人民了?”
于翔一边唠叨着一边儿往前走,他在这一队里算是最胖的,结果这小子把手一缩伸进那衣服兜儿里就再没拿出来,一心想着他的大山参,所以整个这一条队伍的安危就全都搭在了云昊和那领队的身上。
“切......要是哪都有大山参那老子还能在这儿干向导么?你以为那山参都是胡萝卜做的?”
贺欣桐走在云昊的前面,手里握着一个银白色的小酒壶,里面装了能有半瓶子白酒,估计这一路子下来还没等进山就已经得被喝下去一半了。
他是这条道上的向导,而且一干就干了将近二十年。
“山参和萝卜有啥区别?不就是长得歪瓜裂枣一点儿么?”
于翔有些不服气,左右手又往那衣兜里紧了紧说道。
“我从小到大一直都在这儿当向导,除了你们这些过山的人以外就因为这山参,那可是年年都出事儿,从来都没有不出事儿的时候。”
贺欣桐嘬了一口那酒壶里的液体,面容低垂。
“那年我才十七岁,和你现在差不多大......”
“我的家族祖上一直都是以猎户出身,靠捕杀狼山附近的妖兽为生,直到族谱传到了我父亲那一代,狼山两边的经济交往开始变得密切起来,而也就是从那时候起,我们的家族开始以作向导为生。”
贺欣桐的声音压得很低,不过在这荒山野岭之中,他的声音却被无限放大,传入所有人的耳中。
“十七岁那年,祖上的职业开始被传承到我的手中,临进山的前两天,我爹给了我一笔款子,把我送进了城里,让我也过上两天消停日子,只不过那时候的我岁数太小,因为之前经常在山里磨练,因此便身体比一般人强健一点,也算是空有那么一身力气,等到了城里之后当天晚上就进了那角斗场,而且还获得了一次连胜。”
“从那以后,我便开始用那些钱做了些小本儿生意,结果利滚利,不出一个月我就有了那么几个闲钱,而且还讨了个和我岁数差不多的姑娘回来。”
说到这儿,贺欣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。
“那姑娘人很好,家里也就算是个普通,当年我俩也就只认识了没多长时间,当时我把这个信儿传到家里之后我爹就让我把那姑娘带回来,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,起初我压根儿就没报什么希望,毕竟俩人也是刚走到一起,结果没想到那姑娘却接受了,而且第二天就跟我回了三里屯。”
“因为我们家条件不好,当时也没啥好招待人家的,所以那天晚上我跟我爹就上了山了,寻思着能打点儿什么东西回来给我那相好儿补补,结果就是那天晚上,我记得当时那天色黑蒙蒙的,整片狼山里头就我们两个人。因为晚上这山里的狼群多,所以我和我爹也就特别的小心,结果还真别说,这一宿就连一匹狼也没碰着,而且我爹还在那山缝里找到只受伤的麝鹿,而且个头还挺大的,当时家里穷,所以也没钱买什么转石来装东西,就光两个大蛇皮袋子,因为抓住的时间比较早,所以我爹就先把那尸体给藏了回去,准备等回家的时候再把那东西带走。可没想到......”
说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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