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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乾十一年,仲春。
京郊杏花开败,翁轶的运气也到了头。
翁轶拉开马车的车帘,视线还未落到车外。寒光一闪,一柄长剑拦在了车帘外。
那出鞘剑的剑刃带了风,扑在翁轶脸上。
“别耍什么花招。”
剑风挺大,陆行霈用的力气不小。
翁轶往车内缩了缩,陆行霈骑着马,翁轶只从剑的缝隙中看到了他的上半身。
“我哪儿敢啊……”
“呵,你胆子可不小,别太谦虚了。”
这人说话怎么阴阳怪气的。翁轶这个小身板怎么可能在陆行霈跟他的三个手下眼皮底下逃走,她觉得陆行霈有点多虑。
翁轶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幅身躯,短手短脚,确实不太方便。
“你要带我去哪里?”
“宜王府。”
那人言简意赅,不做一丝解释。
“哦……”
问完这句话翁轶就不再说话了,她还是不明白陆行霈的态度。前世杀了他的人就在眼前,他竟然还不动手……
路程将半,陆行霈递给翁轶一个水袋。
“喝。”
你喝吗?翁轶不太敢喝,她还没活够。
“我……等会儿喝。”翁轶双手捧着这个水袋,手心尽是细细密密的汗。
“这么怕啊?”
不知道什么时候马车就已经停了,陆行霈也歇了身下的马,弯腰拉开车帘,看着车内的翁轶。
“哈~你之前不是很不怕死嘛。”
陆行霈此人除了心计外最出名的就是疯病和这张脸了。
永乾十一年,陆行霈正值少年,就连翁轶这种不贪恋颜色的也被他恍了眼。
陆行霈为了嘲讽翁轶挂了一丝笑,眼未达眼底,已足够蛊惑人心。
翁轶缩着身子,还捧着那袋水,她如今年岁小,衣衫也单薄,看起来怪可怜的。
“也是,你现在手这么短,也拿不起剑,更不可能一剑就捅穿自己跟我的心。”
竟然该死的说中了。
翁轶当时的确一剑捅死了自己跟陆行霈,可她如今也的确不具备这个条件。
“嗯,这……你这都想起来了,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。”
翁轶抬眼正视陆行霈,她眼尾泛着红,像是期他怜爱,哄他心软。
陆行霈突然就没了继续捉弄她的心思,似认命般,他叹了口气。然后低声道:“翁轶,仔细想想,你做鬼那十年,究竟跟在什么东西身边。”
翁轶震惊了,这是可以说的吗。
“一只狐狸,怎么了——那狐狸是你!”
翁轶猛然惊醒,她成鬼后第一次睁眼就见到了一只刚出生的狐狸幼崽。当时她为了赎罪对这只狐狸极尽照顾……
翁轶瞪大双眼,看了看眼前人,好家伙,竟然是你小子?!!
陆行霈接着说,“我不杀你……”至于要怎么对她,陆行霈还没想好。
“……你就先给我乖乖呆着。”
翁轶心里有点累,不太想说话了。
居然是那只狐狸,竟然是那只狐狸,怎么会是那只狐狸?!
她可是把它当亲儿子养来着,翁轶又看了看陆行霈,有点崩溃。
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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