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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我观察后的收获并不大。/我们这位客人的外表显示出,他是一个很普通的英国商人,身体肥胖,有点自负,行动迟缓。他穿一条很肥大的灰色黑白格子裤,一件不太干净的黑色燕尾服,大衣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,他还穿着一件黄褐色的马甲,上面系着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,还有一块中间有方孔的金属片作为装饰物来回晃动着。在他旁边的椅子上,放着一顶磨破了的黑色高顶大礼帽和一件褪色的棕色大衣,衣领的立绒皱巴巴的。总之,就我所见,这个人除了他一头火红的头发、满脸的悔恨和牢骚表情之外,并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。福尔摩斯敏锐的目光已经看出了我在干什么。当他注意到我疑惑的神情时,面带微笑地摇了摇头:“他曾经干过体力活,吸鼻烟,是个共济会会员,还去过中国,最近写过不少东西。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之外,我推断不出更多的情况了。”听到他的这一番话,杰贝兹・威尔逊先生忽然坐直了身体,他手压着报纸,可是眼睛却盯着我的朋友:“哦,我的天啊!福尔摩斯先生,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这些情况的?”他惊讶地问道,“比如说,你怎么知道我曾干过体力活?那确实是真的,我原来在船上做过木匠。”
“亲爱的威尔逊先生,你看看你的手,右手明显比左手粗壮有力。
你经常用右手干活,因此,你右手的肌肉比较发达。”
“哦,那吸鼻烟和共济会成员你是怎么知道的呢?”“要我直接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就等于轻视你的智商,更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组织的严格规定,你居然还戴着共济会徽章标志的胸针。”
“喔,是的,我忘记那个了。可是关于写作怎么说?”
“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明显?你的右边袖口足足有五英寸磨得十分光亮,而且左手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更有一块整洁的补丁。”“有道理,那你又是怎么知道我还去过中国呢?”
“紧靠你右手腕的鱼形图案刺青只有中国才有。我曾经对刺青图案做过一点研究,而且还写过有关这方面的文章,用精美的粉红色给鱼鳞着色的技巧,这是中国独有的。除此之外,我还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拴着一个中国的钱币,事情就更清楚了。”“厉害!这些我可怎么也想不到啊!”威尔逊大声笑了起来说道,“我本来以为你简直是神机妙算,但说穿了也就没什么奥妙了。”
“华生,我现在觉得真不应该解释这些。”福尔摩斯说,“俗话说得好,要‘大智若愚’,你知道,我名气本来就不怎么样,如果我心眼太实了会让我身败名裂的。威尔逊先生,你还能找到那则广告吗?”
“能,我已经找到了,”他回答道,用又粗又红的指头指着广告栏的中间。“就在这里,这就是整件事的起因。先生,你们就自己看看吧。”我从他手里接过报纸,读道:
致红发会会员:
鉴于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黎巴嫩市已故伊乔基亚・霍普金斯之遗赠,现有一个职位空缺,薪资每周四英镑,纯属挂名职务。凡男性,红发,年满21周岁,身心健康,智力健全者均可申请。有意者请于周一上午11点亲至弗里特街教皇院七号红发会办公室邓肯・罗斯处提出申请。“这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我读了两遍这条不寻常的广告后喊道。
福尔摩斯的身子在椅子里扭动着,嘴里咯咯笑个不停。这是他来兴致时的老习惯。他说:“这则广告可真够另类的,是不是?好啦,威尔逊先生,你现在就统统讲出来吧,说说关于你自己的一切以及和你同住的人,还有这则广告给你带来多大好处。医生,请你先把报纸的名称和日期记下来。”
“这是1890年4月27日的《纪事晨报》,正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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