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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卖猪肉为营生的二大爷死了。是在他工作的菜市场见义勇为抓小偷时死的。
只是,他还没抓住小偷,就突发心脏病倒下了。死的时候还攥着他用了一生的切肉刀。
不算聪明的他顺从父母的意愿,十三岁就从家出来到肉铺打工,供比他大一岁的哥哥读书。
二大爷在肉铺这一待就是一辈子。
从学徒到拥有自己的肉铺,供着他哥读完了硕士,还帮着他凑了房子首付和结婚的财力。某种意义上,二大爷也算的上是事业有成,可这真是他想要的吗?
二大爷年少时何尝不是与同龄人一样,幻想过自己也能成就不凡,可无论他是否真的有这个潜能,他的青春已经浪费在肉铺里,再没有验证的机会。
二大爷因而培养了一种兴趣,来潦草弥补自己的梦,那就是打游戏。他可真是全身心的将自己代入游戏中形形色色的英雄角色们。每当一款游戏通关,二大爷就感觉自己死了一回似的,肉铺还要停业一天用来默哀。
自打二大爷的父母发现二大爷有了这“不良嗜好”,年纪不小了也都不想着成家,劝了二大爷几次无果,一气之下也就不再和二大爷来往。
而二大爷的大哥,别看他出人头地,也有着二大爷一份不小的心血,可等他混整了之后,心里隐隐的就开始嫌弃这个“下九流”的大哥,可看在父母的面子上,也只能硬着头皮帮衬二大爷。可二大爷为了爱好和父母闹翻,这下正中他大哥的下怀,终于找到借口与二大爷老死不相往来。
二大爷为此烦闷了一阵,但也逐渐想开了,自己从街机玩到家用主机、台式电脑,独来独往倒也怡然自得。
万幸,大哥的儿子小天生来和二叔投脾气,尽管家里白板禁止,却总偷跑去和二大爷一起打游戏。只要市面上有的,无论是射击、动作、角色扮演、格斗、策略、战略、体育、竞速、模拟经营,二人都不放过,可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的系列角色扮演游戏《最后的魔物》。
最新的《最后的魔物15》开发了整整十年,二大爷和小天也翘首以盼了整整十年。这十年里,二大爷变成了个小老头,正式成为了周围人口中的二大爷,不改的只有对游戏的那份热爱。
可这份热爱随着二大爷逝去的生命冷却下来了。
他感觉身体越来越轻。
“我要死了吗?一把年纪,早知道就不逞英雄了。小天,最后的魔物15你就好好替我玩吧。”
身体还在变轻。
周围的事物也变得模糊、扭曲,直到扭到一团、坍缩,消失。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耀眼白光。跟着,一个空灵的中型声音问道:“你就这么喜欢那游戏吗?”
“当然了,那是生命、是信仰!”
“那我就送你去那个游戏的世界吧。”
“你谁啊?这么大口气,你有那个本事吗?”
“我是凌驾于多元宇宙以及十个维度之上的无上意志。你要是嫌啰嗦,可以叫我‘老无’。这点小事不值一提。”
“你就吹吧。”
老无笑道:“你不信?那看看你周围吧。”
二大爷定睛一看,四周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片草原。
“这里是?”
“你心里应该最清楚了,不是吗?”
二大爷心想:“我心里最清楚?难道我已经在游戏世界了?那么要说游戏里有大草原的地方只有一个。不好!”
为什么二大爷暗叫不好?只因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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