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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相关 唐朝宗教政策 (1/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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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初年,在思想领域已经形成儒、佛、道三家形成鼎立的格局,儒学虽被奉为正统,作为选拔人才,任用官吏的基本标准,但却始终未能达到独尊的地位;佛学尽管在这一时期非常兴旺发达,然而却时常受到来自儒、道两方面的攻击和诘难;道教侥幸与李唐皇室攀上亲缘关系,受到李唐统治者的格外恩宠,但其势力却远不如儒、释两家发达。由于三家各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宗旨与理论体系,都试图为自己争夺更多的思想文化阵地,所以在理论与利益上经常引起摩擦,这种摩擦在唐初三帝时期表现的较为突出与激烈。佛教来自外域,使其与儒、道之间又多了一层中外文化的冲突。另外,宗教势力与封建政权之间在政治与经济利益上也时常发生矛盾。因此,三家之间的对立与斗争时常发生。尽管如此,统治阶级出于自身统治的需要,采取了儒、释、道三家并存的文化政策,使其三家都尽力与皇权保持一致。同时,三家之间在理论上也不无相同之处,所以,三者之间的相互汲取、融摄成为时代思潮的主流。

对于唐初统治者对待儒学的政策,我们将另文加以探讨,在此仅就当政者对待佛、道二教的宗教政策加以分析与叙述,以就教于学界先生与同仁。

一高祖李渊的宗教政策

佛、道二教历经隋朝统治者的尊崇与扶持,至唐朝都又有了一定的发展。李唐建国之初,佛、道二教为了争得统治者的袒护而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。道士出身的太史令傅奕,分别于武德四年(621年)和武德七年(624年)两次上表抨击佛教,措辞激烈,闻之刺耳。他认为佛教来自异域,上古之时中国无有,只是“汉明夜寝,金人托梦,傅毅对诏,辨白胡神。后汉中原,未之有信,魏晋夷虏,信者一分。笮融託佛斋而起逆,逃窜江东;吕光假征胡而叛君,峙立西土;降斯已后,妖胡滋盛。大半杂华,搢绅门里,翻受秃丁邪戒,儒士学中,倒说妖胡*。曲类蛙歌,听之丧本,臭同鲍肆,过者失香。兼复广置伽蓝,壮丽非一,劳役工匠,独坐泥胡。撞华夏之鸿钟,集蕃僧之伪众,动淳民之耳目,索营私之货贿。女工罗绮,翦作淫祀之旛;巧匠金银,散雕舍利之塚;粳梁面米,横设僧尼之会;香油蜡烛,枉照胡神之堂。剥削民财,割截国貯,朝廷贵臣,曾不一悟,良可痛哉!”他建议唐高祖“布李老无为之风,而民自化;执孔子爱敬之礼,而天下孝慈。且佛之经教,妄说罪福,军民逃役,剃发隐中,不事二亲,专行十恶,岁月不除,奸伪逾甚。------请胡佛邪教,退还天竺,凡是沙门,放归桑梓;令逃课之党,普乐输租;避役之曹,恒忻效力。勿度小秃,长揖国家。”[1]卷133p1345—1346在这一奏书中傅奕还提出了“益国利民事十一条”。[2]傅奕的反佛举动赢得道士们的积极响应,道士李仲卿著《十异九迷论》,刘进喜著《显正论》,极力抨击佛教,并托傅奕将其所著之论转奏高祖李渊。与此同时,以护法者自居的僧人法琳当读到傅奕的《请废佛法表》时,怒火中烧,“披览未徧,五内分崩,寻读始周,六情破裂。”傅奕“陈此恶言,擗踊痛心,投骸无地!然僧尼有罪,甘受极刑。恨奕轻辱圣人,言词切害,深恐邪见之者,因此行非。”“傅奕下愚之甚,丑凡僧秃丁之呵,恶之极也,罪莫大焉!自尊卢赫胥已来,天地开闢之后,未有如奕之狂悖也!不任断骨痛心之至。”[1]卷903p9421—9423为此法琳作《破邪论》、《对傅奕废佛僧事》、《辩证论》、《广析疑论》等文章,以对道教徒的攻击进行反击。为配合法琳的反道举动,僧人明槩著《决对傅奕废佛僧事》,对道教徒进行抨击。在这场佛、道二教的争辩中,唐高祖李渊也参与其中,他曾诏问僧人慧乘曰:“道士潘诞奏,悉达太子不能得佛,六年求道,方得成佛,是则道能生佛,佛由道成,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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