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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奉天承运,皇帝诏曰,朕兹有一女,公主琳琅,端庄舒雅,蕙质兰心。特封为和静公主,前往北秦和亲,赏赐黄金十万两,绸缎五万匹…….即日启程,钦此。”
“和静公主,还不赶快领旨谢恩呐。”
“不,公公,本宫要见皇上,我要见父皇。”跪在地上的人儿显然没有或者说是根本没有接旨的意愿,死死抓住传旨公公的衣袖,“父皇不会不要我的,不会的,不会的……”
公公不耐的推开抓住衣角的柔荑,皮笑肉不笑说着,“哎呦喂,公主啊,您就别闹别扭了行不行,皇上这会儿正与大臣议事呢,可没空听你的苦水哟。来人啊,快来给我们的和静公主沐浴更衣,梳洗打扮,好启程和亲讷。”
“是,公公。”一大群调教贤惠的宫娥太监推门而进,有得端水,有得散花,就连和亲专用的正红色的喜袍凤冠也呈了上来,样样俱全。
“不,本宫不要她们,红袖呢,红袖在哪里?”尚未来得及梳洗的乌发闲散的披露在光滑的地面上,身上只着了件白色披肩,更显可怜。
“哟,看奴家的记性,忘了告诉公主了,红袖因为冒犯皇后,已被杖毙,此等粗俗,毫无教养的侍女怎可赔得上公主,还请公主明鉴。”
被称为公主的她闻言却淡然一笑,像是要滴出血一样,惨淡无神。
“公主殿下,请更衣。”异口同声的话语重重的击打在琳琅的心上,她当然知道是谁陷害自己远嫁他国,看了看周围,怎奈都是皇后的人。唯一忠心于自己的红袖也枉死于皇后的杖下,看来这和亲自己是非去不可了。
二十一世纪,中国,上海。
夜晚的上海比起白天可能要美丽的多,就像是浓妆淡抹的现代美女,时而淡雅,时而妖艳,闪烁着最耀眼的明珠。听黄埔低声的吟唱,看那灯红酒绿的倒影。奢华与平穷共存,现实与梦想同在。
各种浮华堆积却又充满激情与拼搏的城市。
在这样偌大的城市里,一个相貌平常,工作普通,学位一般,独自一人没有依靠的女生是很难拥有爱情的,更别说是小说中那种灰姑娘的桥段。
“哎,等等,jack,等等我。”略带稚嫩的声音像是刚出身社会不久的大学小女生,清新又带羞涩,干净无忧。令人愉悦。
不过那是要忽略女孩身后奢靡酒吧大门的前提下。
看见这幕的人不久摇头,哎,多好的孩子,偏偏要去酒吧这种混杂的地方,真是可惜。不过也只是摇头叹息,下一秒继续着路人的身份,别人怎样,与我何干?
“jack,wait,等等。”一身牛仔短袖,清汤挂面式的长发飘飘,怎看也不像酒吧里的小姐。
这位看观说得对,她确实不是酒吧里的小姐,而且今天还是她第一次进入酒吧这种地方,并且她也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而是已快奔三的小龄剩女。
那位被称作jack的男人则是她刚刚交往没多久的新男友。他们是在一次工作中认识的,本来她第一眼并未瞧上jack,不料她这种高龄小清新却是吸引到了花花公子jack,在jack三个月的疯狂攻势下也臣服于他。
jack不悦的板着脸,斜眼瞧了下她今天的打扮,一个字,土,两个字,很土,三个字,土到家。
都和她说清楚只是玩玩而已嘛,干嘛那么认真,又没有怎样,给钱还不要,真是有够厚脸皮的。
jack左拥右抱两个热情似火,浓妆露胸的美女,懒懒的回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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