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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就像隆冬之际在怀里揣了个暖宝。不仅是丹田,身上另外十二处姑且叫做穴位的地方,亦有一团热气。随着他的心神晋入,十三处热气化为热流,缓缓连在一起流淌。
正因为如此,他的上半身霎时便如无物般轻松异常,双腿还是原来的一双腿,没有重物的负累,速度自然而然加快了很多。
他在比照着走在前面的耿大叔,耿大叔同样也在暗地里观察着他。
越走耿大叔的心里越加惊讶,他现在已经接近平时两倍的速度,虽然这不是他的极限,但对方越来说应该难以承受才是,何况他的身上还扛着近一百多斤的重物。
然而方岳的脸上平静如初,只是眼帘下垂,似在思索着什么。
两个人竞赛似地一路走来,四五十多里的山路,只用了平时一半的时间,麦叶城便遥遥在望。
两人从西门入城。西门是方氏家族的管辖范围。
顺着西大街走不多远,耿大叔领头向右折去,穿过几条街道,来到了共管区。在一间山货铺子,耿大叔将野猪出手。这家铺子是耿大叔的老主顾,豪爽地付了九枚银币。
“去喝一杯?”
方岳有些受宠若惊。以前耿大叔带他来此,卖过山货,总是独自找地方喝酒,让他自行便宜行事。对于这次意外送上门的好事,自是忙不迭地答应了。
他们去的那家酒馆,与山货铺子相隔不远,位于相邻的一条街上。
因离正午还有一段时间,酒馆内显得冷冷清清,有一多半的椅子还倒扣在桌子上。
两人捡了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坐下,耿大叔掏出两枚铜币,随手甩在桌子上,喊了一句“三娘,两杯大麦酒。”
话音方落,高高的柜台后面响起清脆的回应,接着转出一位涂红抹绿、体态丰腴的少妇,手里变戏法似得多出两大杯装满大麦酒的陶杯。
“老耿,今天来的这么早哦。”少妇把酒杯放到桌子上,笑吟吟说道。
耿大叔“唔”了一声,举起杯子灌下了一口。
方岳也不客气,亦啜饮起来。
这种大麦酒,方岳也喝过,和前世非常普及的啤酒,在制作原料和工艺方面极其近似,且成酒的颜色和味道也非常相似,只是口感较为粗糙,浓烈上要醇厚得多,套句前世的话,就是酒精度数要高一些。
放下杯子,方岳才发觉送酒的少妇并未离开,而是站在旁边颇感兴趣地看着他,不由有些赫然。
“他是方岳。”
耿大叔简单地介绍了一句,便继续灌他的酒。
“方岳嘛,我姓丰,你叫我三娘就行。第一次看见你来哦。”她倒是大方得紧。
方岳道:“以前我想来,耿大叔不让。”
“哦?”丰三娘看到方岳背着的长弓,眼睛一亮,“方岳小哥也会射箭?”
方岳道:“我背这个也就是装装门面,和射箭没什么关系。”
丰三娘“噗嗤”一笑,看了耿大叔一眼道:“你们慢慢喝吧。”
说着,收起桌子上的铜币,扭着腰肢走了回去。
“耿大叔,你们很熟吗?”
耿大叔原本话就不多,方岳只好没话找话问道。
“我经常来,不熟也熟了。”
其实方岳很想套套巨乞部落的事,耿大叔越是隐瞒,他越是感兴趣。但看到更大叔不愿说话的样子,知道问也是白问,只好将要出口的话咽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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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